读书笔记是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来而做的笔记。在读书时,写读书笔记是训练阅读的好方法。 记忆,对于积累知识是重要的,但是不能依赖记忆。列宁具有惊人的记忆力,他却勤动笔,写下了大量的读书笔记。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所以,俄国文学家托尔斯泰要求自己:身边永远带着铅笔和笔记本,读书和谈话的时候碰到一切美妙的地方和话语都把它记下来。记下重要的知识如有不懂可以再看一下。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怎样写读书笔记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书笔记1000字(精选31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根随笔》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它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论述精辟。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一下让原本枯燥无味的人生理论变得栩栩如生起来,而且写得是如此生动有趣,这确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培根随笔》是培根在多年内所创作的随笔的精华结合,培根的许多篇目都是催人上进的,高屋建瓴的。他在指导人们怎么读书时,颇有见地地指出:“有些书可只读其章节,有些书可大致浏览,有少量书则须通篇细读,并认真领悟。”他在指导人们读什么书最受益时告诫人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学使人深沉,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培根认为,读书可以使人心旷神怡,增趣添雅,成才益智,就连身体上的各种痛苦,都可以通过读适当之书而令其开阔。
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培根随笔》这本书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虽然只是读了课本中的精彩片段,我读起来却觉得有好多地方都不懂啊!可能因为写的都是人生的哲学。所以要很高的悟性吧!但是我还是对这本书的印象很好。因为《培根随笔》深受各国读者欢迎,在课本后面的点评中,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即使在社会生活中,自己没有钱,没有权,只要有文化,有能力,有健康,遭点厄运也无妨。因为厄运当中也蕴含着一份让人亢奋的幸福啊!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我就这课本上的来说吧!“谈读书”这篇讲的是读书有三个用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又说了有些书可以前尝辄止,有些可以囫囵吞枣,但是少量书则须细细品尝,慢慢消化。读史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使人深沉精细,伦理使人庄重,逻辑推理使人善辩,正如古人所说的学皆成性!不仅如此,连心智的各种障碍都可以解开。身体健康之百病皆有相宜的调养运动。
我觉得这本书就是要细细的品尝。要读透了才能知道,其中的道理,要尝到最后了,才可以尝到甜头。
《培根随笔》是一本很好的书,对我们的生活很有帮助,希望大家有时间能多读一读,从中受到一些熏陶。
我从未觉得简·爱是作者介绍的丑女孩。无论作者用怎样生动的语言去描绘简·爱的其貌不扬,在我心中的简·爱,依然是那么完美。像偶像剧里完美的女主角,也想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一样善良、有着执着的追求、不慕名利。真的,简·爱的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对男女平等的执着追求,为了爱抛弃了富贵的内在美,打动了读者,将她的其貌不扬几乎完全掩盖,让读者认识到了一种真正的美丽。
而且《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有163年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但是,简·爱的那种倔强并没有一直延续到最后。也许是源于那个唯一一个在那个必究马季更可怕、更恐怖、更黑暗的学校里对她友好的海伦,那个生有一头令简·爱羡慕的卷发的女孩,源于她的去世,让她知道:她要离开,离开这种黑暗的地方;她要变强。因此她开始逆来顺受,可她渴望自由的心依旧如前。
最值得读者记忆的是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并且小说通过描写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暗暗地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以此表现出简·爱的与众不同以及她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形象。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新颖,情节波澜起伏,衬托出当时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读者喜爱,而且使简·爱的形象深入人心。
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国民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
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解放战争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一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胸怀一样充实。——简爱
每次读《简爱》,脑海中总会浮现出这样一个女性形象,她没有好看的外表,却有强大的灵魂,她遭受苦难却没有日渐消沉,她身处黑暗却创造了光明。简爱是一个平凡的人却不平凡活着,她独立,渴望自由和平等,一个时代的黑暗并不能熄灭她心中的光明,我想这是值得敬佩的。
简爱出生于牧师家庭,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自小被寄养在舅舅家受尽欺侮歧视。后在洛伍德慈善学校毕业后任教,因为无法认同那里的虚伪和冷漠辞职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庄园的主人叫罗切斯特,他的深奥神秘吸引了简爱,而简爱独立的性格也同样吸引了他,于是两人相爱了。然而在即将结婚时,却被告知罗切斯特已有一位疯妻,简爱不能忍受这一切选择离开,后来因相思之情决定重回庄园,虽然此时罗切斯特被疯妻害得一无所有,还烧伤了眼睛,两人仍重归于好。
虽然《简爱》已经读了很多遍,但每一次都有很深的感触。简爱对生活充满热情,富有同情心,她的不平凡之处在于她普通却没有泯然众人矣,没有在周围的冷漠中泯灭人性,无论身在何地,都保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她同样没有在人生打压下选择顺从屈服,而是敢于跟不公平的对待叫板。而她的爱情丰富而又理智,这样一个简爱,何人不爱。
"宁当槐树生,不做菟丝死",菟丝依附它物而活,槐树独自生存。看到这句话就想起了简爱,她是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冲破了舆论世俗的枷锁,活出了自我。她从来不是一味的自怨自艾,而是敢于斗争,无论处于何种境遇,她都没有选择妥协,和自我消沉,她只是用她那坚强独立的心扛起一切,从容面对这一切悲惨的遭遇。正如鲁迅先生口中的勇士一般敢于直面惨淡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不想被世俗轻易定义,那就要打破束缚解放自己。自由独立,不是平白得到的,而是在与命运的抗争中得来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纵万物流转,我心亘古不变。简爱身边充满冷漠,无情,但她并没有被同化,她始终保持自己一颗纯洁独立的心灵,包容着生命中一切苦难,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活的坚强而伟大。用一句流行语来说就是:好看的外表千篇一律,独特的灵魂万里挑一。
我们不需要依附谁而活,活着也不是为了取悦谁,既然生而为人,就要有一种"人"的姿态,就要有独立崭新的人格,才能在芸芸众生中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不忍人之心,什么意思?以前我也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孟子:行为与责任的故事》之后,我才懂得了什么叫“不忍人之心“。若大家有兴趣,不妨听我一一道来。
《孟子:行为与责任的故事》中的主人公是:小聪,小顺,铁蛋和孟子哥哥。孟子哥哥本是一位无工作的青年,后来遇到了一位老道爷爷,那位奇怪的老道爷爷偏说孟子哥哥是转世的孟子,经过一系列的酸甜苦辣后,孟子哥哥将成为下一任总统但奇怪的是,他在听完老道爷爷的一席话后,毅然决定:不当总统了!
这本书只要体现了中国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孟子的著名观点“仁政”。仁政是指施行“不忍人之政”的政治,而“不忍人之政”又是“不忍人之心”的延伸。孟子认为每个人都拥有这种“不忍人之心”,他主张人的本性是善良的。
这让我想到有一次和奶奶一起看“第一时间”里的一件让人为之动容的事情。
在一个普通的小区里,人们出去上班的上班,买菜的买菜,一切都是那样的安静与祥和的。可谁又会注意到,三楼的一个三四岁大的小宝宝正趴在阳台上呢!也不知怎么的,小宝宝的身体开始倾斜。一开始,他的一只小脚离开了阳台,渐渐地他的一条腿腾空了,又过了一会儿,他的半个身子都离开了阳台。多么令人胆战心惊呀,可是,没有人注意到。最后,那个小宝宝的身体以趴着的姿势往下坠。天哪,很快就要掉到地上了!有的居民正要快速地赶往这里,也有的居民眼睛睁的老大,很想去救那个小宝宝,但腿脚都如灌了铅一般,脑子瞬间短路。一秒,两秒,三秒,“嗖——”一个身影如飞箭一般窜过人群,那小宝宝正好落入一位年轻妇女的怀里,一个小生命免于升天!原来,那小宝宝的爸爸上班去了,妈妈又去买菜,便把小宝宝放在了阳台旁的推车里。而小宝宝又阴差阳错地爬上了阳台,这才导致了刚才这一幕的发生。不过,这小宝宝上辈子一定积了不少的福,有位善良的阿姨看到了,勇敢地接住了他。记者采访那位阿姨是,她正在病房,因接那个小宝宝而手臂骨折了。但她仍然笑着说:“我的手臂虽然骨折了但挽回了一个小生命,我觉得很值得!”于是,记者又问她,你为什么能如此处变不惊地去救那个与你非亲非故的小宝宝呢?那位阿姨轻松地说道:“其实我当时也没想什么,就是想着一定要接住他,”那位阿姨并没有讲太多话,但她的话却是足以深深地印在我们的心中!
其实,当别人遇到生命危险时,不管是什么人,只要看到了,一定会去救他。那不是为了得到他父母的报酬,也不是为了得到别人的称赞,更不是为了不想听到“见死不救”的谴责。这只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不忍人之心,同情之心。
我们要坚信:不忍人之心,人皆有之。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温暖的标志。它给那些失落和悲观的人带来希望和光明。但是,在巴金先生的笔下,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被封建礼教束缚着,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的这个封建家庭,小说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还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小说中塑造了觉慧、觉民、觉新这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觉新处于长房长孙的位置,有着较强传统观念的人,为了维护家庭,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他处处表现出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他希望这个大家庭能和平共处,每一个人都生活好,因此他一方面遵从祖父意愿,一方面又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的青年投身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
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有许多人遭到封建礼教迫害,觉新就是受它毒害的典型例子。他虽有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但却失败既而沉沦了。因为他受的毒害实在太深,在强大的势力下他无可选择,只能屈服。就因为他服从,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割舍了自己的爱情,最后又碍于压力致妻子惨死,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懦弱。
相比觉新,我更欣赏觉慧,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大胆地与旧礼教抗争,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接受新思想的洗礼。他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抨击旧社会,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觉新就是代表之一。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有拥有新思想的人们,他们带领人们走出了这个可怕的囚笼,一步步开导人们,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挣脱了牢笼,舍弃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光明,他这份敢于追求新思想、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与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生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极度讽刺,对那些在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的人们给予了无限同情,对那些争取自由生活、新思想的人进行了大力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即使是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会有人去争取自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时代的潮流。虽然在流经的途中,总会遇到艰难险阻,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和改变它的流向,因为这种水流具有排山倒海之势,可以轻易击倒沿途的阻碍,朝着那唯一的海洋流去。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152年的历史了。它的成功在于它详细的内容,精彩的片段。在译序中,它还详细地介绍了《简·爱》的作者一些背景故事。
从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夏洛蒂·勃郎特的许多事。她出生在一个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世的穷乡僻壤;生活在革命势头正健,国家由农民向工业国过渡,新兴资产阶级日益壮大的时代,这些都给她的小说创作上打上了可见的烙印。
可惜,上帝似乎毫不吝啬的塑造了这个天才们。有似乎急不可耐伸出了毁灭之手。这些才华横溢的儿女,都无一例外的先于父亲再人生的黄金时间离开了人间。惜乎,勃郎特姐妹!
《简·爱》这本小说,主要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不幸,在学习生活中,简·爱仍然是承受着肉体上的受罚和心灵上的催残。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化悲愤为力量,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不久,简·爱又陷入了爱情的旋涡,个性及强的她同样保持着个人高贵的尊严,在情敌面前显得大家闺秀,毫不逊色,对于英格拉姆小姐的咄咄逼人,她从容面对。
同样,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形愧,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对爱情的专一,让我敬佩。
最后,简·爱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在火中的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简·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他的怀抱……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级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读完《简爱》,我不由地为女主人公的坎坷的命运唏嘘,也为她最后能获得幸福而畅笑。
女主人公简爱幼失父母,从小寄养在舅母家,因备受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进了罗沃德学校。毕业后,应聘来到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因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庄园一间阁楼里的疯女人,简爱便只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最后,因心中一直恋念罗切斯特,又重新回到他身边,却发现庄园已被烧毁,罗切斯特双目失明,手也残废。简爱依然和他结了婚,获得了幸福。
女主人公简爱虽然柔弱矮小,却性格独立,自有主见,对谁都敢于说不,她身上所表现出的追求自由、平等和维护人的尊严的信念和举动。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这些都是令我们汗颜和敬佩的。
《简爱》在文中一直都阐释着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从小寄人篱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在被侮辱后,一次次地反抗中,简爱内心形成了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无时无刻地维护者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保持着内心的独立和纯洁,没有愤恨世俗,也没有自甘堕落,在终日奢华的盖茨黑得和贫困的罗沃德中,她选择了用知识来充实自己。“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她的豪迈和胆量,令我钦佩,简一直以她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着。
在应聘入桑菲尔德庄园后,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在感情问题上她同样不卑不亢,始终保持着个人的尊严。尽管英格拉姆小姐是大家闺秀,态度又很傲慢,说话咄咄逼人,但简爱总是从容面对,不失尊严。她同罗切斯特地位更为悬殊,但她从来认为他们是平等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而在罗切斯特问她还需要什么时,她立刻回答说:“你的尊重。而我也报之以我的尊重。”更在结婚前,发现罗切斯特已婚,而且家有结发妻子,出于尊严,不顾爱人的再三挽留和恳求,毫不犹豫的离去。在她看来,羁绊是爱的坟墓。
最终,简爱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和成功花园。故事虽然完结了,但她独立性格、执著的生命力,与生活愤然抗争的勇气,那一个令所有人惊讶的勇敢灵魂,永远地留在了我们的心中,犹如一杯清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引起读者的共鸣。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和社会风貌。
童年,是每个人自己都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一段短暂而又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珍贵的收藏,然而大师高尔基的童年呢,真可谓“窒息的天地,苦难的童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高尔基在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高尔基3岁时,父亲病故,母亲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缠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家门,从此还是一个孩子的他,只得在社会上自谋生路……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走上工作岗位,领导和同志们关心着,支持着,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高尔基虽然小时候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但是竟然还能成为一位如此杰出的人,真是了不起!他发表过的文章数也数不清。高尔基从来不放弃可贵的光阴,他在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三六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克里母。萨姆金的一生,但直到他临终都没有完成。这部小说作品再现了俄国社会生活,反映了各个阶级和社会集团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变化。高尔基于一九三六年六月十八日在哥尔克病逝。读了童年,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俄国社会的那种腐败,当时人民生活的痛苦。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多么美好!我认为,如果我们在这样的好环境中浪费时间实在是天大的错误。记得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珍惜时间是成功的秘诀”。我们现在有如此好的环境,是多么难得呀!所以我们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吗?这本书告诉我们,要把握未来!
读《白话史记读本》,感觉像是作一次足不出户的旅行,领略着那个时代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在不知不觉中增长了知识,又震撼了心灵。
司马迁耗尽毕生完成的52万字辉煌巨著,凝聚着他强烈的责任感和历史担当。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带来了太多的思考。
《史记》在传授给我们历史知识的同时,又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世,时刻谨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接下来的古代汉语学习中,我还要更深入地了解、掌握其精髓,并通过不断地学习来充实知识面,传承好中华文化。
中学时代,我们就学习阅读过《史记》中的一些名篇如《鸿门宴》等文章,对《史记》就很感兴趣。这次寒假,我又认真读了《白话史记读本》,仿佛是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谈话,深深地被他那栩栩如生的文字史实所打动,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浮现在我眼前,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历史知识,丰富了历史认识。
读《史记》让我领略了那个时代,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感悟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司马迁用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写下一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个性的人物,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意境中,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事件的背景特色、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都历历在目,真实在现。
读《史记》,让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引我深思。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所以,遇到挫折,就要学会迎难而上,做一个永不服输、志存高远的人,为达到理想的目标而奋斗!?还要做到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史记》这本巨著,在传授给我们历史知识的同时,也告诉我们如何为人处世,总结前人的经验,加以很好的借鉴,时刻谨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需要我在未来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品味并身体力行。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这部巨著的初步阅读和理解让我对它有了一些粗浅的认识,也很受益。对于这部巨著,我还要更深入地去研读和认知。在接下来的古代汉语文学的学习中,还要跟着老师更加系统的学习掌握其精髓,学深学透,使自己的古汉语知识更加扎实。并通过不断的学习努力来充实知识面、开扩视野,传承好中华文化。
读了《童年》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今天是多么幸福埃高尔基出生在一个木工家庭,5岁时,父亲病故了,他的生活更加艰苦了,他和妈妈就住在外祖父家里。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
高尔基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高尔基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捡垃圾换来的钱成了高尔基的学费来源,但学校里那些有钱人的孩子并不理解高尔基的行为,反而去嘲笑他,说他身上有臭味,我觉得并不是高尔基的身上有臭味,而是那些有钱人的孩子故意嘲笑高尔基,他们才显得很臭。高尔基把别人的嘲笑变成催促自己努力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学习,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我和书沉思,不仅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是多么幸福,又是多么奢侈呀。我们应该向高尔基学习,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下,都要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朝着美好的未来不断前进。
我仰慕高尔基的《童年》很久了,今天终于有机会读它,真是很高兴。将全书读完,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是一本伟大的书,既充满黑暗,又能看见光明,在冷酷无情中又看到人性的光芒。
家长:此书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的生活片断。一直读下去,我进入了一个黑暗但又光明的世界。读到他的外祖父如何贪婪、残暴,有一次竟将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曾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里;他的舅舅为了争夺财产,把阿廖沙的爸爸推进冰窖里,还残无人性的折磨自己的老婆,害死徒工小茨冈。他们冷血得连禽兽都不如。
我认为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幸福的一个阶段,可读到这里,我才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快乐的童年。我不禁感到我比阿廖沙幸福多了。他的童年充满黑暗,而我童年时,外祖父和舅舅可疼我了,常常买糖果给我吃,和我一起玩游戏,还带我到郊外游玩,快乐极了。我为他感到心疼和同情。
林语堂是我国著名学者、文学家。他的《苏东坡传》可谓是清新脱俗,更是中国现代长篇传记开标立范之作。相比较以往常平淡的写作手法,他以独特、轻松、幽默的向我们展现出我国著名北宋文学大家苏轼的风采。
苏东坡是我国北宋时期著名的文学大家,与苏洵,苏辙一起称为“三苏”,在文学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并且他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后人所留下的作品更是让我们为之而感叹。我相信,当我们在读完《苏轼传》后,我们会对于苏轼有了更深的了解。林语堂先生对于苏轼的了解可谓是非常的独到。林语堂先生曾说,他之所以完全知道苏东坡,正是因为他了解苏东坡;他了解苏东坡,正是因为他喜欢苏东坡。足以可见,林语堂先生对于苏东坡的喜爱。在他的笔下,我们见到了一个爱民如子,文韬武略,忧国忧民的苏东坡。
苏轼之所以伟大,首先表现在他的才华。苏轼是一代文豪,他的一生创作出了很多经典的诗篇。如苏轼的《念奴娇·赤壁怀古》,让我们体会到了“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让我们体会到了“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的人生情感。总之,苏轼是一位文学的集大成者,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谓是样样精通。同时如他在黄州时独创的东坡肉等让后人津津乐道。在《苏东坡传》对于苏轼的而热爱在字里行间之间表现的淋漓尽致。
同样在《苏东坡传》中描写了苏轼不畏强权,敢于挑战权威,为天下苍生着想等,这些都体现了苏轼的正直和伟岸。在他被贬之后,苏轼任徐州太守,他带领着人民兴修水利,造福了一方百姓,深受人民的爱戴。我想,苏轼的这种精神会一直引领着我们前进,永远不会被我们所忘记。
苏轼之所以伟大,不仅体现在他的忧国忧民的情怀上,而且体现在他的乐观上。林语堂先生在《苏东坡传》中指出,苏东坡是一个乐天派。我想,苏东坡能一直保持着乐观的态度是难能可贵的。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很少看见具有悲观消极情绪的作品。相反,在他的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乐观,豁达的人生态度。我想,这些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当我们在学习生活多种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不应该自暴自弃,而是应该积极乐观的去战胜挫折,拥有前进的勇气。
林语堂先生说,苏轼先生虽然已经以我们远去,但是他留给我们心灵的喜悦是永恒的。我想,苏轼所展现出积极乐观的情绪会一直为我们所铭记,我们应该积极乐观的面对生活,像苏轼一样,拥有战胜困难的决心。
林语堂先生的《苏东坡传》写的非常精彩,我们可以在这本书中可以看到了苏东坡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性的光辉,可以让我们实现人生的价值,做出最好的自己。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以幽默的笔法讽刺时弊,描摹人物世态,调侃“芸芸众生”。常以平易的笔触,在貌似嬉笔中予以淋漓尽致的嘲讽和描写,以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表现出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部没什么用,但像针炙似地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于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苏才女的一句“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为主线,写了以方鸿渐为主角的一批留学生的社交生活,以及他们几个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钱钟书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
读了《论语》一书,我感触很深,不但学到了许多知识,并且还使我的精神世界得到了升华。
所谓《论语》,即孔子及其弟子编纂的关于孔子言行的记录,它是我国一部最早的语录体散文,其作者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他是春秋末期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我国古代最早的文艺理论批判家,还是我国第一个系统阐述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对中国的教育产生了巨大的深远影响。
《论语》一书是孔子学说的体现,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即“爱人”这是孔子认为的最高的道德准则和品质。
其中几则令我印象颇深。
第一则当然就是开篇第一章的第一则: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意思是:学习知识以后,在必须的时候温习它,不也是很愉快的嘛!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处而来,不也是欢乐的嘛!别人不理解我,我也不恼怒,不也是一位道德修养高的人嘛!
多么勤奋的人,多么乐观的人,多么大度的人,这样的人不为君子谁为君子这值得我们学习。学后复习,不仅仅会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印象,还会从旧的知识中领悟到新的东西,就是“温故而知新”,这样岂不是一举两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而来,大家在一齐讨论共同的兴趣、共同的喜好,一齐交流生活、交流学习,真的是很欢乐。别人不理解自我,这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世界上有这么多人,每个人的思想、喜好都不相同,我们没有必要去为此恼恨、恼怒,应当用宽容大度的心去理解别人,去原谅别人,这样的人才能够被称得“君子”。
孔子不仅仅是勤奋、乐观、大度的人,还是一个谦虚的人,在述而第七中的第二则: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把所学的知识默默地记在心里,勤奋学习而不满足,教导别人而不倦怠,对我来说,做到了哪些呢孔子真是太谦虚了,作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所说所做有很多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个如此重要的伟人,还说出如此自谦的话,的确值得我们学习。
孔子还认为“苟志于仁矣,无恶也”。即如果一心一意培养仁德,就能够消除恶。的确,品德在一个人的人生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决定着人的一生,不好的品德会使一个人丑陋、恶毒,甚至会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而良好的品德会让一个人美丽、善良,受到很多人的喜爱,可见,培养仁德是很重要的。
《论语》真的是一部很富有哲理的书,不仅仅是此刻,甚至是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后,它都会激励着人们不断的积极进取,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进取的作用。
幸福无处不在,报纸、杂志、网络上都有着关于幸福的评论和报道,在《青鸟》这本书中,很多事都诠释了幸福的定义。在许多名著的结局中,主人公都会得到幸福、美满的生活。在《青鸟》的结局里,虽然有一点点小小的遗憾,但是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幸福。
在狄狄和美狄的心中,幸福就是能带给身边的每个人快乐和希望,幸福就是能让有困难的人不再痛苦、忧伤。幸福就是能为需要帮助的人们付出自己的努力,大家团结一心。
在仙女贝丽吕娜的心中,幸福就是能用自己的魔法和时间改变别人的性格、行为和想法,改变后的他们将会更加善良。幸福就是学会无私地对待别人。幸福就是当看见别人面对一件事很无奈时,自己能立刻去想方法和他、她、它一起解决。
在贝蓝戈老太太的孙女眼里,幸福就是能看见有许多朋友帮助自己。幸福就是可以有机会让家人一起见证自己心愿实现的时刻。幸福就是拥有健康的双腿。
《青鸟》所有的人物心中,一定有着自己向往、感受到的幸福。幸福有时很简单,可能就是一瞬间的喜悦。
我认为,幸福是一道微光,当它照耀一个人时,那个人一定会满足。这时,我想起了一个有关亲情的故事,在故事中,最普通的食物也会带来幸福。故事的名字是——世界上最美味的泡面。
他是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一个7岁的小男孩。每当孩子和朋友玩耍受伤回来,他便觉得很对不起过世的妻子,责怪自己没有带好孩子,没有完成妻子的遗愿。这天,他又要出差了。因为要赶火车,没时间陪孩子吃早餐,他便匆匆离开了家门。一路上,他担心孩子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哭,心老是放不下。即使抵达了出差地点,也不时打电话回家,可孩子总是很懂事地说一切都很好,让他不要担心。因为心里牵挂不安,他便草草处理完事情,踏上了归途。回到家时孩子已经熟睡了,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旅途上的疲倦让他全身无力。正准备就寝时,突然大吃一惊:棉被下面竟然有一碗打翻了的泡面!“这孩子!”盛怒之下,他打醒了熟睡中的孩子。“为什么这么不乖,惹爸爸生气?你这样调皮,把棉被弄脏,要给谁洗?”这时妻子过世后,他第一次体罚孩子。“我没有”孩子抽抽咽咽地辩解着,“我没有调皮,这这是给爸爸吃的晚餐。”原来孩子为了配合爸爸回家的时间,特地跑了两碗泡面,一碗自己吃,另一碗给爸爸。可是因为怕爸爸那碗面凉掉,所以放进了棉被地下保温。爸爸听了,不发一语地紧紧抱住孩子。看着碗里剩下那一半已经泡涨的面,喃喃自语:“孩子,这是世上最最美味的泡面啊!”
相比《青鸟》中各种各样的幸福,这一种亲情的温馨就会带了不同的感动。《青鸟》这本书也告诉我们,幸福其实离我们不远,其实就在身边,只是有时不一定会发现,会珍惜。
以前,我曾看过《感动》这本书,上面介绍了“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中所有的书,上面说,曹文轩本人最满意的作品就是《青铜葵花》,而最受读者喜爱的也是这本书,当我满怀好奇心看过一遍以后,我不得不承认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这是一个乡村男孩与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而且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
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买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心灵手巧的青铜做了一串闪亮的冰项链;为了让葵花看马戏是有个好位置,青铜一声不响地顶着葵花站了一个晚上……
不仅是青铜,葵花也为这个家、为青铜付出了许多许多: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她没参加,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庭省钱;每天放学和哥哥一起去采芦苇,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去卖;自己一个人偷偷的跑到江南捡银杏、考试故意考差,为了赚钱、省钱给奶奶看病;用各种办法教她的哑巴哥哥写字,为了让哥哥在别人面前自信起来、抬起头来……在充满了天灾人祸的岁月里,青铜一家齐心协力,艰难、困苦而又快乐地生活着。
葵花12岁那年,命运将她召回了原先居住的城市,这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然而,在葵花走后的那一天,青铜望着那片他和葵花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遇见的河流,用生平最大的力气,从心底高声喊出了一个名字——“葵—花—!!”着强而有力的喊声震撼了每一个读者的灵魂。
这本书表现了孩子、朋友之间的友谊,家人之间的亲情和人与人之间的爱,还反映了乡村孩子童年的苦难生活,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这种真情无不湿润着每一位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
世人总是希望这个世界给自己多少回报,却忽略了自己到底为这个世界付出了多少。天地间那杆无形的大秤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有付出才会有回报。
诚如一首所唱: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最好……我们只有让自己付出,让自己做得最好,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巷口的灯光忽明忽暗,墨色的夜空星光黯淡。读着《茶馆》,时间跨越百年,在时间线上走走停停,一切都似乎回到了1898年,那个茶馆开张的初秋。
轰轰烈烈的戊戌变法刚刚结束。特务藏匿在人群之间,紧盯着每一位行人。窄薄的“莫谈国事”的纸条,在初秋的风中哆嗦着,似是在为时代而悲叹。裕泰茶馆便是在此时开张的。虽只是一方小小茶馆,但也有四方三教九流在这儿演绎着他们自己的人生:无赖泼皮恣睢作恶,丧失人性的人贩子公然谈生意,太监仗势为虎作伥,以“实业救国”为梦想的秦二爷,具有侠骨豪情的“旗人”常四爷。戏声、笑声之中,王利发掌柜就在这里与诸位客人周旋,二十几岁的他已深谙世故人情。嘈杂的人声之中,“大清国要完”有如惊雷一道让茶馆静了下来,常四爷因他一句痛彻心扉的感叹身陷囹圄。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一晃几十年沧海桑田。民国的成立带来了美好的幻想,然而,白云苍狗,世事无常。短暂的太平之后,无休无止的军阀混战将幻想击为了泡影。茶馆也变了。铺了浅绿桌布藤椅小桌替代了古朴的茶座,墙上也贴上了外国香烟。而王利发苦心迎潮流的结果并没有换来茶馆的兴盛,只是特务巡警一次又一次地敲诈和裕泰茶馆的日渐衰落。时代在改变,政局在动荡,而“莫谈国事”的纸条,却依然在风中飘摇。
时光从不宽容任何人。所谓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能是人们追求的乌托邦。曾经怀着梦想的秦二爷、常四爷、王掌柜,再度聚首时,曾经的小伙子已经熬成了双额染雪的孤苦老人。一生敢想敢干的秦二爷,怀着“实业救国”梦想,惨淡经营数十年,最后所有资产被没收贱卖,心灰意冷,美好愿景化为一梦华胥,实业救国灭为一纸黄粱;一生正直善良的常四爷,敢说敢做,自食其力,最后卖菜度日,孤老终身,发出“我爱我们的国呀,可谁来爱我呢?”的悲叹;一生谨小慎微,委曲求全的王掌柜,只求在动乱的社会中生存下来,顺顺当当地活下去,却改良改良越改越凉,最终家产被占。眼看已是桑榆暮景之年,三位老人连一位家人都无从寻觅,回望过去已是往事迢递。
夜深,茶馆灯光昏黄黯淡,三位潦倒的老人悲怆地撒纸钱自悼。这不仅仅是他们提前为自己“送葬”,更是在为这个时代送葬。黑暗的时代,小人物的抗争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吃人的社会吞噬了一颗颗跳动着的红心。
黎明时分,茶馆的灯光黯淡了下去,街上的阳光却渐渐明亮了起来。“黑暗无论怎么漫长,白昼总会来到。”黑暗吞没了秦二爷、常四爷、王掌柜,但曙光总是在最黑暗之处萌生。康大力、康顺子、王大拾等年轻人投奔西北游击区,他们挣脱黑暗的桎梏,唱响反抗之歌,奔赴那光亮之地。无数逐光之人用鲜血和生命,最终换来了一个新的时代。
人到底能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在以前,我会很爽快地给出肯定的答案,但看了祥子的人生经历之后,我犹豫了。
他辛苦了三年买来的车被当兵的抢去,这是祥子的错吗?明显不是,是那个兵荒马乱的世道的错。
他好不容易攒下来的钱被侦探骗走了,是祥子招惹了谁吗?没有,是那个无耻黑暗的社会的问题。
即使祥子后来靠自己的努力又买到了属于自己的车,他就能够过上好的生活吗?不一定,车夫老马儿虽然拥有自己的车,最后过的也是饥寒交迫的生活,连自己的孙子小马儿生病了也没钱治,眼睁睁看着孙子在自己怀里死去。老马就是祥子的未来。在残酷的生活面前,人是多么的无力!
所以,黑暗的社会把祥子一步一步向堕落的深渊推去。反动军阀造成的社会动乱、流氓侦探的狡猾阴险,车行老板的蛮横压榨,还有当时人们的冷漠无情等等,都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无情。那个社会的平民百姓生活极端贫困,性命都难以保障,他们被欺压,被剥削,被压榨,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低等的车夫、大杂院里的老人和孩子、老马儿和小马儿、二强子和小福子等人都是这些底层人民的代表,他们悲惨的命运令我们痛恨那个黑暗腐朽的社会。
但祥子后来的堕落,难道全是那个社会的错吗!难道人就是被小孩子用线拴上的蚂蚱无力反抗命运吗?
祥子中了又老又丑的虎妞的圈套,被迫与之结婚,失去了自由,减损了健康,是祥子的错吗?似乎不是,又似乎不是。尽管祥子抵挡不住虎妞的心计和能力,但如果他有足够强硬的坚定态度,又怎会被这个女人控制呢?
虎妞死后,小福子死后,祥子的堕落更多的是他自己的原因。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吃喝玩乐,过一天算一天,衣着邋遢,油滑蛮横无赖,厚颜无耻地借钱骗钱,最后还靠出卖别人来获取钱财,这都是他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控制,彻底放弃了自己原来纯洁要强的品行。
社会确实很残酷,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的说法确实不可靠。命运确实很无奈,有时无论你多么努力都不可能混好。但这些能够成为自暴自弃的理由吗?一个人也许抵挡不了整个社会的力量,但控制住自己尊严和体面的力量应该还是有的吧。尽管命运很无情,但我们仍然要坚持自己的志向,坚持努力!
老舍在书中说:“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着一些公理。”
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祥子一次又一次的努力都落了空,他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都没有成果,于是彻底放弃了努力,变得又懒又蛮横,这是对命运的控诉和对社会公理的质疑。但人被世界改变的同时,是否还可以保留一些值得保留的东西呢?我们是不是应该不断地学习如何控制自己的内心呢?
《终身成长》这本书是哥伦比亚大学心理学教授的著作,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自己的思维模式,改变自己,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学习、面对工作、面对生活。
《终身成长》一书主要介绍了人的两种思维模式:固定型思维和成长型思维。固定性思维的人,认为人的才能一成不变。这让人们时刻想证明自己的智力、个性和特征。他们会把发生的事当作衡量能力和价值的直接标尺。成长型思维的人,认为人的能力可以努力培养。虽然人的先天才能、资质、性格各有不同,但都可以通过努力和经历来改变。
哥伦比亚大学的脑波研究室做了一项测试,发现两种思维模式脑波活跃的点是不同的,固定性思维的人关注的是测试的结果,成长型思维的人更关注提高知识水平的信息。这不禁让我们想起每次考试后,很多学生拿到试卷关注的是考了多少分、第几名、是否超越了某个同学,而有些孩子会根据试卷分析自己知识的掌握情况,总结得失,寻找学习规律,以便在以后的学习中取得进步,这就是固定性思维与成长型思维的区别。我们不难发现,拥有固定性思维的人不在少数。
当然,我们不能就此判别这个人就是固定性思维或成长型思维,因为在不同时期、不同事件中,人的思维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那么,我们了解了两种思维模式,并知道其中的区别,就有利于我们引导孩子更多地利用成长型思维解决问题。
我女儿学习成绩一直不错,但是进入四年级下学期后,数学知识点繁杂,一时应付不过来,接连两次考试失利,对数学的学习出现了畏难情绪,有点难度的题就空起来不做,作业有了错题就情绪低落,甚至把作业扔到一边。我告诉她,成长型思维的人,不会盯着分数不放,他们更关注在错误中寻求方法,从失败和挫折里受益,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于是,我和她一起分析失利的原因,这学期的学习态度有没有问题,听课情况怎样,失分题的原因是什么,你有什么改进的办法。一层层的剖析,让她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问题所在。慢慢地,她又重拾了对数学的信心。现在,她对这本书也产生了兴趣,这本书正躺在她的书包里呢。
同样,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我本不善于言谈,不善于表现自我,一些事能躲就躲。但现在我的心态积极了许多,面对挑战,勇敢尝试。没有试过怎能知道不可以?即使失败,下次也许就能成功,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的脑海。成长型思维让我更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不会给孩子贴上某种标签,没有哪个孩子是一成不变的,调皮捣蛋的孩子可以成为老师的好助手,成绩落后的孩子通过刻意练习,可以慢慢提高。
喜欢读余秋雨先生的书,先生总是将自己独特的见解溶于文字中,领导读者理解问题,思辨问题。先生的文字逻辑性强,见解独特,含义深刻。每读一次都会让我深深地震撼。
《文化苦旅》这本书介绍了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但你千万不要因此认为读余先生的书会心旷神怡,轻松自在。整本书还没读完,我就已经被民族意识唤醒后的沉重与悲哀压的喘不过气来。在我们欣赏历史留给我们的有形“著作”——古迹时?谁又会去潜心探究这一处处古迹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余先生恰恰做到了。他运其妙笔,给我们的心灵写下了“震撼”两个大字......
曾在网上看过这样一句评论: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余秋雨先生凭借自己丰富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化长河中。是的,他的这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每个读者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锈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力量。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这些话道出了我的心声。我之所以要写出来与大家分享,是想要表达我至深的敬意。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那一处处古迹背后的辛酸和沉痛以唤醒我们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让铭记我们历史的教训!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
跟随作者走到书中,我们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推引,走上前去——眼前出现了莫高窟的石洞。石洞依旧壮观,石像.壁画依然不言。跟随作者静看着光影投射在石壁上的变化,如同它们静静地看着敦煌千年的变迁。千年前的一次刀划下,开启了千年后莫高窟的壮丽。它曾遭遇浩劫,多年后的今天,那神秘又充满意义的洞窟,能引起大家的注目并非外表炫丽而是一种人性的深层的蕴藏。
“报纸上说我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苦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凉,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是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
千年之前的那场浩劫,绝不能只数眼云烟。我们要吸取教训,将文化的精神永贮于华夏大地!
合上书卷,走向窗前,看着流动的车潮和人群,每每,处处不在宣泄着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呢?
我们真应该去辽阔的土地上走走,看看,咀嚼,体验......释放自己那涌动着满心.满眼.满脑的渴念......
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的第二卷的第一、二、三、四章。第一章是《流落大人国》格列佛的“冒险号”经历了一次大风暴。风暴过后船长派出长舢板去取淡水,格列佛也去了,想去看看是什么地方。可没想到的是,他们把他丢弃在岸上。格列佛被一个当地人捉住,那人把他带到一个农民家里,他们招待了格列佛,并发生了几件大事。
第二章是《为主人赚钱》格列佛与主人9岁的女儿成了好朋友,她是格列佛的小保姆,会关怀爱护他。在小保姆的陪同下,格列佛被主人带到一座市镇上表演,为他赚钱。后来经过一路奔波,贪心的主人又把格列佛带到了首都。
第三章是《在王宫得宠》格列佛奉召入宫,王后特别喜欢他,就从主人的手里把格列佛买了下来献给了国王。之后,格列佛经常跟皇家大学者们辩论。后来,王后派人帮他建了一间房子。格列佛还为了祖国的荣誉和国王辨护,并且经常跟王后的侏儒吵嘴。第四章是《大人国概况》格列佛看到了这个国家的地理情况,还知道了它的人口,建筑和首都的情况。王后又给格列佛做了一个小箱子便于他旅行。此外,格列佛还参观了本国的大庙。
读了这四章文章我知道了格列佛是一个热爱航行,冒险的人。但做人要知足,不要贪心,而格列佛的主人却是一个贪心的人。做为朋友就要互相帮助,而格列佛的朋友却在困难的时候把他像垃圾一样丢弃了。尊重是高尚的美德,是个人内在修养的外在表现,只有尊重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格列佛就是这样得到王后的喜爱和尊重的。
今天我读了《格列佛游记》第二卷的第5、6、7章。第五章是《国王眼中的英国》,格列佛在音乐、手工等方面讨好了国王和王后。而后应国王的要求,是跟他讲关于英国领土、议会、法庭丶财政等情况。国王也就此发表了他的意见。
第六章是《进一步了解大人国》,格利佛仍然深深的热爱自己的祖国,即便她有着那么多的缺点。为了得到国王的信任,格列佛提出一项极为有利的意见,但是却遭到了拒绝。由于国王对于政治一无所知。,格列佛更加了解到这个国家的学术很不完善,而且范围狭窄。格列佛也知道了他们的法律和国内政党的情况。在这段日子里格列弗读了不少大人国的书,特别是关于历史和道德方面的。
第七章是《阴错阳差重回祖国》,格利佛十分渴望着能够恢复自由之身,但在这样一个国家却是毫无办法。有一天,格列佛跟着国王和王后巡行边境,身陷险境。被人救起之后阴错阳差地离开了这个国家,回到了英国。读了这三张文章,我明白了,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不能停止学习。我们也要热爱祖国。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中的代表作品,把它比作19世纪法国社会的一幅全景画,形象的展示了作家的文学艺术才能,从思想和艺术两方面剖析了作品的成就,并为之感慨。
《高老头》是巴尔扎克1834年发表的优秀作品,小说以1819年底和1820年初为时代背景,以伏盖公寓和鲍赛昂夫人的沙龙为舞台,以高老头和拉丝蒂涅两个人物的平行而又交叉的故事为主要情节,它是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
《高老头》体现了巴尔扎克的创作天赋,他有着极强的思想和艺术价值。《高老头》全书译成中文不到十八万字,而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采,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它真实的再现了当时法国社会,是一部"法国社会的风俗史","标志着一个时代"。充分体现了巴尔扎克驾驭素材和提炼生活的能力。
我认为本书的独到之处就在于书名《高老头》,主角应该是高老头。其实不然,整部小说都是第三人称叙述拉斯蒂涅的心路历程,书里的高老头也只是侧面丰满拉斯蒂涅的形象罢了。拉斯蒂涅往上爬的野心与其善良本质的矛盾是小说的一大看点。整本小说就是讲拉斯蒂涅怎么黑掉的,但巴尔扎克塑造人物有自己的一套。两种心态的冲击摩擦,现实和梦想的交错,拉斯蒂涅内心斗争数回,利欲还是占了上风,再加上鲍昂塞,脱伏冷,高老头的推波助澜,他逐渐掩藏纯朴善美。最后终于黑掉。除了主角之外,有必要说一下脱伏冷这个角色。脱伏冷就如同王熙凤一样,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狠角色。但我相信巴尔扎克对他并不否定或憎恶,甚至对其倾注一份爱。结合巴尔扎克背景,大胆猜测这个人物有巴尔扎克自己或者周围的朋友的影子,脱伏冷代表那个时代资本社会底层人物的另一副嘴脸,逃犯、杀人、欺诈……无恶不作,但,他相信朋友胜过恋人,相信金钱胜过婚姻。说他冷酷倒不如说他已经看透了那个社会,看透了那个到处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的法国社会。巴尔扎克借这个人物形象愤世嫉俗地进行激烈批判。脱伏冷的人格魅力不只如此,他兼具冷酷与激情,果断与坚毅,野性和人性在他身上碰撞出火花,角色血肉灵魂丰满有力。至于高老头,我认为他就是父爱的悲剧典型。他无限地溺爱女儿。以金钱作基础和手段,满足她们一切欲望。但养成了她们自私自利的人生。最后成为父爱的牺牲品。
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真像是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出现实之中的那些狰狞面目。他是真正的作家,是永远被敢于正视和勇于诅咒丑恶现实的人们所敬仰爱戴的伟大作家。
很久以前就看到各类好书推荐榜上都有《小王子》这本书,心生好奇便从书店带回了家,却一直没来得及翻看。近日集团开展“旧书换新书”活动,才想起这一本买过的书还没看呢,赶紧从书柜里翻了出来。
故事的内容并不复杂,作者是法国的圣埃克苏佩里,他以第一人称讲述了“我”因飞机故障被困在撒哈拉大沙漠里遇见了可爱的小王子的故事。小王子是在自己的星球上和玫瑰花闹别扭而出去旅行的,他到过六个星球,遇见了一个控制欲爆棚的国王,一个自高自大的人,一个反反复复的酒鬼,一个迷恋数字的商人,一个循规蹈矩的点灯人,一个纸上谈兵的地理学家。各种见闻使他感受到了大人们的荒唐可笑和不可思议,然而小王子并没有被成人那虚伪的、枯燥的、单调的世界所征服,保持本心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是一部写给所有人看的童话,是一则关于爱和责任的寓言。它没有“娓娓道来”地讲任何道理,一切对人类生活状态的思考都蕴藏在这个如诗如画的故事里,蕴藏在星星、沙漠和清泉里,蕴藏在小王子银铃般的笑声里。它就像真理本身那么朴素动人。
书中有非常多温暖而含蓄的对白,看上去简单却直指人心,在网络上被奉为经典疯狂转载。其中有一句是,“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是小王子,但最后都变成了大人,我想这就是小说打动世界的原因。
每一个大人都有过一个美好的童年,那个童年都简单明净,容易满足。年少的时候我们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我们的心纯真快乐,愿为世界描出色彩斑斓的图案。长大了的我们却只关注我们字典里那些所谓重要的事情——年龄、金钱、成绩。我们渐渐只会用大人的眼光看这个世界,变成了遵守“规则”的忙碌者,快乐也渐渐离我们远去。至于年少时的梦想,也就是同学会的时候喝醉酒拿来缅怀一下而已,平时谁会去想,谁又有空去想?可是小王子不会忘记,他走过许多的星球,见到许多他不能理解的“大人”,他们为权势、虚荣、职务、学问等表面的东西忙忙碌碌,却忽略了真正美好的东西。而小王子拥有得不多,小小的星球、三座火山、一朵玫瑰花,这就是他拥有的全部世界。即使见过形形色色的繁华,他依然保持本心。他永远相信自己能够回家,永远记得玫瑰,永远信任狐狸,永远相信和蛇的约定。
我为自己读到这本书而感到庆幸。《小王子》是一本清澈心灵的书,是一本成年人写给成年人的童话。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如水般澄清透彻,使人安宁并且心生暖意。我们生活的世界是如此复杂,合上书,现实依然存在,可是它帮我温暖了现实,它告诉我要记得用心里柔软的触角去感受和描摹这个世界,坚信沙漠的深处会有那么一口清澈的泉水在静静地流淌,这便已经足够。(娄方)
暑假有暇读了《呼啸山庄》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故事,书中人物的坎坷经历及他们经受的痛苦使我有了很多感慨。
在生活中,人们大概都领教过痛苦的滋味。书中,深爱着对方的男女主人公被迫分开了。尽管他们那么希望生活在一起,但是,事与愿违,希克利不得不远走他乡,卡瑟琳却挽着别人的胳膊迈进了教堂……这一切固然使读者心痛,而沉浸于痛苦中的恋人们更是难以自拔!
对于他们的悲剧,我想说,应该把痛苦视作一种精神财富来珍惜!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一个“心死”的人如同行尸走肉,是无法体验到痛苦的,而没有痛苦,才真正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就像书中的希克利,他在卡瑟琳死后变得精神麻木,对任何人、任何事都失去了兴趣。唯一想做的就是报复。最后,一个人在病痛中死去——心死,多可怕的悲哀!
痛苦,是人类特有的精神活动,是一种深沉的感情体验。它随着对幸福的追求而生,为幸福的获得铺设道路。饱尝挫折的痛苦,成功才会使你备觉欢欣。尼采有一句话:“一切痛苦都孕育着快乐”奥运会上,每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响的时候,所有的中华儿女无不心潮澎湃。要是没有场上痛苦的磨练,哪里会人领奖台上那激动人心的一刻?
痛苦中不仅孕育着快乐,而且孕育着创造。我国有句古话:蚌病成珠,价格昂贵的珍珠恰是牡蛎休憩内病痛的产物。德国诗人海涅曾发问:“诗之于人是否如珍珠之于牡蛎”法国作家福楼拜则说得更明确:“珍珠是牡蛎生病所结”,作家的文笔更是深沉的痛苦的流露,我国历史上,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许多传世佳作都是作家在痛苦中写就。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不朽诗句,饱含了他亡国之痛的血泪,岳飞“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的《满江红》抒发了他报国无门的悲愤,这一个个的痛苦之中无不闪耀着创造的光辉。痛苦是昨天的遗产,同时也是今天的起点,关键看你是否珍惜这份痛苦,能否在痛苦中奋起。
每一个人的出世,都曾伴随着母亲的痛苦,我们的成熟也离不开自己的痛苦经历,曲折,加速着人意志的成熟,挫折,培育着人性格的完善,坎坷,锤炼着人品质的升华。戏剧家莫哀认为,痛苦是一位伟大的导师,它教会我们做人。确实,人生历程中的一切痛苦都在扮演着这样的角色。由此可见,人生的痛苦不只是负面效应,它还可以分解为自省,可以转化为自强,可以升华为创造。朋友,当你面对痛苦时,不要认输,不要低头,在痛苦中拼搏吧!这必将是奋斗的幸福和人生境界的飞跃!
在没看《红楼梦》之前,只对这本书留了个浅浅的印象,只知道它是四大名著之一,只知道它所讲述的是宝黛的`爱情。大一点之后,又知晓了一点,但也不过皮毛表象,明白它讲的是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之事,无多思考,无甚感想。直到高一,当看了这本书后,思绪竟是不由得冒出来。
作者从开头就表达了自己远离烟尘人间的淡泊心境。甄士隐和贾雨村这两个名字,都揭示了人世中的繁华富贵终究是大梦,身外之外,可来可去。警幻仙姑在宝玉游太虚幻境的时候,也给了他一个警示:如果人活在世上不清醒,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即使你享尽了荣华与富贵,历尽了万般情态,也不过是浮云一片,似在红楼里醉卧做了一场空梦,醒来后只是捂着脸痛哭那虚幻美好的至乐。
《红楼梦》从刘姥姥进贾府借银子开始讲述家族矛盾。我对文章里的薛宝钗印象深刻,看到文中有一处细节:周瑞家的给宝钗送花时,宝钗满脸堆笑。可见宝钗明白事理,深知规则,她知道喜怒哀乐都要收敛起来;反观林黛玉,在周瑞家的送花时,她当场冷笑,体现了她敏感多疑的性格。因为这个性格,宝钗和黛玉才会有明显不同的受欢迎程度。其实这也符合现在社会上的道理:往往你在夸赞别人时,别人会高兴,但有些话只是说出来给人听听的,其实真是含量还有待可考;而一些难听的话确是符合真实,是现实的体现,说出来却不让人高兴,反倒增加了仇恨。人们只愿意听他们愿意听的话,除非他们自己做出改变。
宝钗这个小丫头也不是单纯的。作者没有明示,却在暗处给读者提示。例如宝钗先是读了两遍宝玉玉上面的字,再让莺儿去倒茶,为的是让莺儿引出她的锁,以此来证明她与宝玉是最般配的,是金玉良缘,这是宝钗不为人知的心机,这都被掩盖在她的温柔敦厚的淑女形象下。社会上当然不乏这样的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少,并非是说人们不够善良,只是小时候不明白,大了以后才知道:这社会,没有心机和心眼无法立足,和没有本领与才识就无法受到尊重认可是一个道理。社会为什么有温暖?因为存在温暖的人。为什么存在温暖的人?因为这世界本就残酷,一点点地善意友好就能让人掉以轻心,就能让人沦陷。
薛家还有一小儿,名叫薛蟠,是薛宝钗的哥哥。与薛宝钗不同的是,他肚子里没点墨水,也没有像薛宝钗那样八面玲珑的心思,他在家庭中倍受指责,在社会上夜市四处碰壁,被人玩弄。他只知用金钱购买,不知道人心不能用真金白银和珠宝首饰买来,除非那颗人心里装着的盛着的只是贪婪和拜金。认可是在挫折后站起来并奔跑起来并达到终点线时才会有的,而不是凭着一颗空空的脑袋和金子做的运动鞋换来的。
《红楼梦》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悲剧,也是一部喜剧。说它是喜剧,因为它是古往今来第一部女性的颂歌,以女性为主题的小说。
在曹雪芹的笔下,“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在贾宝玉眼里,他“见了女儿便觉得浑身清爽,见了男儿便觉得浊臭逼人” ;在大观园里,有超凡脱俗的林黛玉,有雍容华贵的薛宝钗,有心直口快的史湘云,有处世干练的王熙凤……在过去思想禁锢的年代,如此出色的一部小说,如此不凡的一部小说,怎能说不是一部喜剧?
然而,说它是一部悲剧,也确实如此。而导致这成为悲剧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主人公。黛玉本是书香门第的女子,比别人更出类拔萃。她刚进贾府的时候,贾府上上下下都称赞她,喜欢她。可是她太聪明了,锋芒都露了出来,她不像薛宝钗那样有心计,她嘴巴想说啥就说啥,比刀子还尖利。因此,贾府的人都有意疏远她。即使她很出色,贾母也很喜欢她,但是人们喜欢她完全是因为贾母,贾母至高无上,喜欢黛玉不过是对贾母的溜须拍马罢了。于是,在书中,我们真真切切听到黛玉的悲吟,知道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中的大观园,在她眼里却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场所;知道在清幽的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以教泪洒窗纱湿”的凄凉长夜;知道在每次诗词比赛中,才华洋溢的她,每次忧愁的时候,也只能是“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太多太多的悲,太多太多的叹,太多太多的感,太多太多的痛。如此聪明出色的女子,在过去的年代,就这样被埋没、被遗弃、被淡忘,直到今天,黛玉的神情,的动作,的思想还在人们心中。
而在大观园里,唯一真正关心黛玉的,就只有贾宝玉了。贾宝玉,名副其实一块“假”宝玉。在贾府里,他是家长眼中的“混世魔王”。读书,不读;考功名,不考,他还大骂科举八股文是文人“饵名钓禄之阶”,批判考取功名制度。宝钗和袭人劝他,他却说:“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竟被世俗功名所污染了!”但吟诗作对,他却比那些所谓的文人雅士高出一筹。他和林黛玉骨子里都含有一种叛逆,但他是男子,不会受到唾弃。林黛玉在过去,仅是女流之辈,就算学富五车又有什么用?那时候,“女子无才便是德”。会纺织针线才是最重要的。黛玉那张嘴已经得罪不少人了,她就算是大观园里数一数二的才女又有什么用呢?可悲可叹啊!
《红楼梦》是历史性的悲剧,通过对封建豪门贾、史、王、薛四家从辉煌到腐败的过程描写,揭露了封建贵族家庭的极端腐朽,展示了它无可挽回的堕落和崩溃,以及必定灭亡的命运。虽然是必定灭亡,虽然是应该灭亡,但是,造就“灭亡”的这个社会,是很令人深思的。
《呼啸山庄》透过一个感情杯具,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透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构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述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超多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感情杯具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期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像的刻画上,她在那里寄托了自我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我受辱的命运。他选取了反抗。凯瑟琳以前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感情。
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感情杯具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我的青春、感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情绪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到达了,他不仅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感情杯具是社会的杯具,也是时代的杯具。
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梦,小小少年的我也不例外。读完《寂静的春天》,让我更坚定了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让我们的祖国被青山、绿水、蓝天所环绕。
《寂静的春天》是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所著的一本引发环境保护的书,书中通过描述人类可能将面临一个没有鸟、蜜蜂和蝴蝶的世界,唤起了人们的环境意识。“农场里的母鸡在孵窝,但却没有小鸡破壳而出;苹果树花要开了,但却没有蜜蜂嗡嗡飞来,所以苹果花没有得到授粉,也不会有果实;这是一个没有声息的春天”。不得不说,读这本书是一个心灵不断受到冲击的过程,也是让我进一步坚定自己梦想的过程。
或许,这个梦没有一些人的壮志凌云;或许,它没有一些人的优雅美丽,也没有一些人的奇特丰富。但,它是我的梦,一个美丽的梦!
首先说说青山吧,没有树木,人类能够生存吗?树木可以调节气候、制造氧气、净化空气、防风降噪和防止水土流失、山体滑坡,此外,树木还是天然水库、天然消声器和天然空调器等。1公顷阔叶林1天可以吸收1吨二氧化碳,释放出0.73吨氧气。能保护一百公顷左右的农田不受风灾。一个个惊人的数字,向我们诉说着青山的重要。
再说说水吧。如果没有水,人类能够生存吗?在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淡水只占水资源的百分之二左右,而且淡水的百分之八十七存在于两极冰川中,无法利用。就这些少的可怜的淡水有一大半已经被污染。现在,在一些国家、地区之间甚至爆发了“水战”。绿水是生命之源,我们更需要保护它。
至于空气,同我们息息相关。人需要呼吸空气以维持生命。一个成年人每天呼吸大约2万多次,吸入空气达15~20立方米。因此,被污染了的空气对人体健康有直接的影响。清新的空气是我们的向往。
梦,是美丽的,现实,是残酷的。人类与大自然,本应是和谐相处的,而我们这个可爱的地球母亲却日益伤痕累累。人类一直以为地球上的树木、水和空气是无穷无尽的,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不计后果的把千万吨废气排入到空中,又把数以亿吨计的垃圾倒进湖海,大肆砍伐森林、无视自然生态……人们对环境的破坏,使我们不断遭到地球母亲的“报复”:水土流失,饮水质量下降,沙尘暴、灰霾、酸雨、热岛效应、温室效应也接踵而至。如果我们不及时加以整治,我们是不是将面临一个寂静的春天?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保护环境、低碳生活,让地球的每一寸土地都生机盎然,每一条河流都清澈透明,每一片天空都蔚蓝明净,让我的小小少年中国梦早日实现!
《聊斋志异》,虽说已经是清代小说了,但本人读起来还是有些吃力。故事大意虽能读懂,但个中情节究竟怎样迂回曲折,个中许多具体的词语所指的人或物在如今的我看来也是不懂的。所以读书的时候,读完一遍文言,我不由得还得去看一看后人所写下的注解。
《王六郎》,这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感到有意思的第一个故事。
因为之前的故事,大都十分短小,内容也十分简单,或者是那种异常恐怖的描写。虽说看的时候确实觉得蒲松龄描写的恐怖场景和情节十分精彩,但读来总是让人感到战栗和排斥。
这篇故事则不同,虽然也是写人鬼之事,但却少了恐怖,多了温情,让人不由得心生欢喜。
讲的是一人一鬼之间的深厚友谊。
这个故事也改变了我之前对所谓溺死鬼的印象。往常看到的志怪小说或故事,总是把溺死鬼描述得十分可怖,它时时刻刻想要抓人偿命的形象也十分鲜明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这个故事中的溺死鬼却不一样,虽然已经没有了生命,但仍有着悲天悯人的伟大情怀,并且有情有义。讽刺的是,现实中活生生的许多人甚至都没有王六郎这个鬼品德高尚,不说高尚吧,有些人的所作所为都让人不愿称之为一个“人”。
王六郎和主人公之前的情谊是十分令人感动的。
刚看开头我以为这会是个以悲剧收尾的故事,王六郎会因为慈悲之心而长久地被困河中。然而小说却来了一个翻转,让仁慈之人得到他应有的善果——当官,或者是当神了。这就让本来压抑的读者心情豁然开朗,从正面宣扬了善有善报的道理。
而王六郎在他镇当神,主人公不远千里前去探望的故事,更表明了二人之间的深厚友谊,主人公的敦厚守信与王六郎的知恩图报。
故事最后以美满结局结束,也是给予了读者一个美好的愿望和想象吧。
第二则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则是《偷桃》。
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使人读来颇有一种回忆少时轶事的意味。看后人的注解,也有这么一说。但是当我阅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由得感到惊奇,故事中对于“偷桃”幻术的描写过于神奇了一些,以今人之眼光看来也是绝不可能发生之事。
其实之前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古时魔术——幻术中一个小把戏,但蒲松龄的描绘实在是让人惊异,以至于让我怀疑这不太可能是他年少时亲眼所见的表演,如若他的确看过这个“偷桃”幻术,那书中的叙述恐怕也是平添了许多夸张的描写吧。因为我之前也对魔术这一艺术有些兴趣,也探得了一些魔术的基本原理,可书中的幻术表演在我看来还是那么的难以想象,有些不切实际了。
不过想想这本就是存在于《聊斋志异》这本志怪小说中的一篇小故事,不奇的话怎能对得起其“志怪”之名呢?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
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
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着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
在这里,阶级对阶级的压迫,不是表现为政治上的迫害或者经济上的剥削,而是表现为深入人物身心的摧残和折磨。祥子不仅不能获得自己所追求的,甚至无法拒绝自己所厌恶的。这些都充分地刻画出生活的复杂内容和祥子的卑微处境,是全书最能表现出老舍特长的部分。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玛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欺负。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第一部。它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童年》刻画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比如,勇敢正直的阿廖沙,善良乐观的外祖母,自私残暴的外祖父,贪婪恶毒的舅舅们以及快乐的“小茨冈”和执着的“好事情”。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的失去知觉。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疯狂地伤害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和光明。这就是以外祖母为代表的另外一些人,另外一种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另外,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作为一部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的是作家一段沉重的童年往事。对于他所经历过并在心中留下过伤痛记忆的人和事,那些“铅一般沉重的丑事”,作家在叙述的时候,心情不可能是轻松的,因此这部小说的基调在整体上显得严肃、低沉。但另一方面,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不过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1.关于读书笔记
2.关于《诗经》读书笔记
3.关于展评读书笔记
4.关于《象人》读书笔记
5.关于《随遇而安》读书笔记
6.关于成长读书笔记
7.关于简爱读书笔记
8.关于《童年》读书笔记
9.关于哈姆雷特读书笔记